焦作蔬菜市场准入制度昨日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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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30
7月25日上午,我市在太行农贸市场正式启动蔬菜市场准入制度。这不仅标志着市委、市政府今年又兑现了一件向群众承诺办好的实事,而且市民从今以后可以放心地吃上有质量保证的无公害蔬菜。市委副书记杨树平宣布准入制度启动,副市长王荣新出席启动仪式。
长期以来,农产品质量安全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今年年初,市政府出台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实行蔬菜市场准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将实行蔬菜市场准入、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菜作为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
为了落实这一蔬菜市场准入制度,今年,市财政共投入109万元,为2个批发市场、12个农贸市场配备了检测设备。同时,有关部门还从源头抓起,新建标准化核心示范区22个,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24个,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基地22个,为群众吃上放心菜提供了切实可靠的保障。
王荣新在启动仪式上说,减少疾病、增加农民收入是各级政府追求的目标,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菜是为广大人民群众造福的民心工程,是落实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德政工程,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富民工程。市场主办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相应的安全责任,做到谁受益、谁负责;蔬菜经营者要注意农产品的检测合格证明和产地证明,在经营环节上切实保障放心菜的流通;农民要严格按照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生产,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广大市民也要积极配合工作,不购买没有经过检测的蔬菜,坚决杜绝马路市场;各有关部门要履行好职责,在职责范围内有效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全程监管工作,从根本上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让全市人民吃上安全、放心、优质的农产品。
随后,杨树平、王荣新还到市场进行了检查,并对市场设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进行了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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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蔬菜市场准入制度
2006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农产品的质量标准、生产、流通、包装、销售、检测等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实行蔬菜市场准入制度将保证这些规定得到具体落实。实行蔬菜市场准入制度,不仅对广大消费者有好处,对广大菜农来说也是一件大好事。今年省政府要求在全省18个省辖市全部实行蔬菜市场准入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产品不得销售: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的;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我市规定:凡进入市场的蔬菜,没有经过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认证的,一律先检测后销售;在认证有效期内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凭包装标志或产地管理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明免检进入市场;检测不合格的蔬菜,如销售者产生异议,可以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申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由市工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销毁。
来源:焦作日报 时间:2007-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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