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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政府统计部门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考核监测办法(2008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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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统办文〔200862
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辖市统计局、省局各专业:
   现将《2008年全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08年全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要点

二○○八年四月七日

2008年全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要点

   2008年全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要按照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政府领导对加强基层统计工作的批示,把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作为全省统计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努力开创我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新局面。
   一、大力推进乡级统计建设
   1、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和李克副省长关于加强基层基础统计工作的指示精神,继续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乡镇机构改革中确保完成统计工作任务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乡级政府综合统计职能,健全统计网络,探索乡级统计机构由县级统计局派出的管理模式。
   2、推进工业、贸易、投资等专业乡级联网直报,着手研究农村统计调查乡级联网直报工作。通过乡级联网直报,强化对乡级统计工作的监测和管理,优化乡级统计信息渠道,稳定和加强乡级统计力量,改善办公条件,增强源头统计工作的稳定性。
   3、按照《河南省乡级政府统计业务工作规范》和《河南省乡级政府统计业务工作规范化测评标准》,以逐步推行专业乡级联网直报和强力推进乡级统计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严格执行乡级统计工作制度,规范基层统计信息采集流程,努力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4、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对乡级政府统计工作的管理。
   二、深入开展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
   1、省基层基础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抓紧修订完善省局统计业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办法。
   2、以数据处理平台为依托,组织好规范化考核验收。
   3、各省辖市统计局要加强对县、乡规范化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三、稳妥推进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向企业和部门延伸
   1、依法开展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稳健推进工业、贸易、房地产开发和建筑业企业统计规范化工作。
   2、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门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促进部门健全统计机构,明确统计职能,改进完善统计调查体系,规范统计调查流程,努力提高部门统计数据质量和支撑配合区域国民经济核算能力。
   四、加强管理协调工作
   1、组织召开全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会议。传达省政府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文件;总结交流前期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表彰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先进;审议讨论省局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考核验收办法;安排部署2008年全省统计基层基础建设重点任务。
   2、加强对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的指导与协调。

来源:河南省统计局  发布:2008-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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