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六部门联合发文规范和加强商品交易市场统计工作

文章加入时间:2007-06-06

近日,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市商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六部门联合发文,从6个方面提出了规范和加强商品交易市场统计工作的要求。

一、严格执行商品交易市场统计报表制度。各商品交易市场要严格按照市统计局和北京调查总队制发的《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按时向所在地区县统计部门报送报表,完成统计上报任务。

二、规范商品交易市场统计调查方法。根据各类市场的特点,采取全面调查方法、以进货量代成交量方法及抽样调查方法等不同的统计调查方法进行市场统计。

三、确定人员负责市场统计工作。各商品交易市场应根据统计任务在有关机构中设置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负责人。当统计人员工作发生变动时,应先补后调并进行统计工作交接。

四、建立健北京市场统计基础工作。北京市场主办单位应指导并督促场内经营者建立销售记录,并以此作为市场统计的原始依据。北京市场主办单位也要建立市场销售台帐,记录汇总被调查者的数据,并以此为依据完成北京市场统计报表。

五、树立法律意识,坚持依法统计。各市场主办单位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按照《统计法》的规定,向统计部门如实提供资料。各区县统计局负责向市场主办单位和市场内商户宣传《统计法》,对商品交易市场的统计机构、人员设置、销售台帐的建立、数据的采集、审核评估、汇总上报等各环节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并加大对违反统计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部门相互配合加强对市场的管理。各级商务、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相互配合,统一信息平台,沟通信息,资源共享,共同监测市场动态,搞好商品交易市场统计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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