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统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现将《焦作市统计系统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六月十日
焦作市统计系统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焦作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关于转发〈焦作市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焦纠组字[2008]9号)的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环境建设年”活动,决定在全市统计系统开展以“树立优良作风,构建和谐焦作”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原则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行评365活动”为抓手,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服务民生为切入点,以加强统计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做支撑,以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进一步推进统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为实现奋力走在中原崛起前列的目标和促进统计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议内容
(1)履行职责、落实政策情况;(2)政(事)务公开情况;(3)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情况;(4)治理各种不正之风情况;(5)依法统计、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情况;(6)遵守统计职业道德情况。
三、评议步骤
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突出重点,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方法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5月15日至6月10日)
1、动员部署。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省、市评议工作意见,制定实施方案,健全评议机构,采取层层动员的形式安排部署评议工作。要通过学习动员,不断增强统计干部职工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关心民生、服务群众”指示精神的自觉性。
2、做好评议代表的调整工作。要按照豫政纠办[2005]17号文件的要求,做好评议代表的调整、选聘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评议工作中的作用。
3、开展好半年测评工作。各单位要制定行风建设具体标准,印制测评表,在动员准备阶段结束前,开展小规模测评。
4、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各单位要对照工作职能和服务项目,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市统计局机关各业务科室、有关事业单位要把这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与我局正在开展的社情民意调研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评议活动促进社情民意调研活动的顺利开展,又以调研活动深化充实评议活动,以达到相互促进,确保评议活动取得实效。各县(市)区统计局也要以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拓宽统计功能,推进统计便民服务,简化手续、解决群众办事难为目标,认真进行调研,倾听民声,反映民意,发挥统计职能,搭建百姓与政府之间沟通的桥梁,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评议带来的统计服务实惠,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政府部门。整个主题实践活动贯穿评议的全过程,并作为年度统计政风行风建设综合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各县(市)区统计局要将本单位的评议工作机构和联系人名单、联系方式一并报市统计局监察室。
4、征求意见建议。要通过评议代表,政风行风热线、举报电话、评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渠道,广泛征求加强统计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建议。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1日至10月20日)
1、开展评议。各单位要对照评议内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纠风办反馈的意见建议,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尤其要抓好对重点、热点岗位的自查自纠和评议工作。市局要按照规定,接受市纠风办组织的专门评议小组对我局的明查暗访和面对面评议。
2、整改问题。
(1)各单位要对照反馈的意见和自评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进行认真梳理,深入剖析原因。紧紧抓住规范行政权力、规范行政行为、加大政(事)务公开、提升服务质量等环节,明确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帐,实行问题整改销号制度。
(2)各单位对历年来群众反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回头看,从体制机制方面着手,进行深度整改;对发现的新问题,及时在制度上给予完善,建立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同时,各县(市)区统计局要及时向市局监察室报送问题整改、建章立制等情况,由监察室汇总上报市纠风办和省统计局。
(3)市局接受纠风办组织评议代表进行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提高整改效果,确保评议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取得成效。
(4)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整改工作,若发现在整改问题中工作不力,不认真、不及时的,将依照纠风工作责任制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5)各县(市)区统计局于9月10日前向市局监察室报送整改阶段工作报告,反馈问题整改结果,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成果。市局监察室9月15日前向市纠风办上报整改和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情况。
(三)总结阶段(10月20日至12月10日)
1、加强监督。虚心接受各级政府纠风办集中反馈的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把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动力。
2、巩固整改。认真研究评议情况,特别是对评议中暴露和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整改的针对性和工作力度。
3、报送材料。各县(市)区统计局于10月15日前向市局监察室报送2008年度评议工作总结和主题实践活动报告,然后由市局监察室于10月20日前向市纠风办和省统计局报送相关材料,以及评议材料合订本(包括评议方案、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方案、个性问题和案件线索的查处情况、评议工作报道情况、整改报告、评议工作总结、评议工作台帐等)。
4、市局接受纠风办组织评议代表对“行评365活动”落实情况和组织领导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5、各单位要积极参加市纠风办组织行风评议文艺汇演。创作歌舞、相声、小品、诗歌等作品,宣传行风评议做法、措施、成效。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统计部门要把评议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手段,作为统计工作的重要考评内容,为保证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取得实效,市局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办民主评议的日常组织工作。各县(市)区统计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市局各科室、事业单位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以加强对评议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抓好。
(二)理清思路,以“行评365活动”推动评议工作深入开展。各单位要把“行评365活动”作为深化政风行风评议的有效载体。要切实增强三种意识,增强评议惠民意识,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题、坚持不懈做好事;增强服务至上意识,从细节入手,精益求精改进服务,以新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增强时刻接受群众监督的意识,通过抓教育抓制度,真正形成良好的接受监督习惯。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落实各项评议措施,使评议工作形成长效机制,真正持续有效地开展。要积极配合重点工作的开展,积极参加评议研讨、成果展示等活动,大力宣传统计行风建设成果,营造行风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考核,保证评议工作和主题实践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评议工作和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纠风工作责任制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也是对每个干部职工进行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对于影响统计政风行风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进行诫勉谈话,并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