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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一、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3、《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4、《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二、承办科室名称及地址
   承办科室:统计监察科 电话:3569213
   办公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市委、市政府办公楼西配楼三楼304房间。
   三、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主管领导:赵世雷 副局长 联系电话:3569203
   具体负责人:刘际平 科长 联系电话:3569213
   四、行政相对人需提交的材料
   (1)以部门名义发出的申请审批的函。
   (2)调查方案和表式。包括:总说明、报表目录、基层表式、综合表式、统计标准和分类目录、指标解释、逻辑关系及抽样方案(针对抽样调查)等。应明确表述调查目的、调查对象、统计范围、调查方法、调查频率、填报要求、报送渠道、时间要求等。
   (3)相关文件。包括新建立该调查项目的背景材料、重大调查项目的研究论证材料及试点报告等。
   五、需要相关部门前置审批的条件名称
   无
   六、办理程序。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八、服务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九、业务咨询
   统计监察科 电话:3569213
   十、投诉举报
   焦作市统计局监察室 电话:3569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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