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统计局出台统计巡查工作暂行办法

文章加入时间:2006-12-11

为了加强市统计局与各县市区统计局、调查队和市直有关部门统计工作的联系与沟通,加强对政府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河南省统计局巡查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日前,焦作市统计局出台了《焦作市统计局巡查工作暂行办法》。

该办法详细规定了统计巡查的对象、巡查内容和巡查的组织形式以及统计巡查的程序和方式。市统计局决定,每年将选择部分县市区统计局和市直有关部门进行巡查。

通过巡查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密切市统计局与县市区统计局和部门统计的关系,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提高统计工作水平,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真实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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