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统计局2006年统计法制工作回顾

文章加入时间:2006-12-30

2006年,焦作市统计局的统计法制工作在省局政策法规处、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和热情指导下,坚持走“依法办统计、依法治统计、依法兴统计”的道路,一方面以抓统计业务基础规范化建设为出发点,切实从规范统计工作流程方面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另一方面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和执法力度,提高统计法在社会上的影响力,有力地维护统计工作的正常秩序。主要作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配合投资专业进行统计数据质量调研

为正确反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完成情况,充分了解基层投资工作现状,今年4月至5月上旬,在市统计局副局长赵世雷的带领下,积极配合投资专业对10个县市区的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进行了调研。

调研的主要内容是县市区上报的具体投资项目,主要查看投资项目的本月投资额、上年完成投资额、累计完成投资额以及形象进度等。调研的形式采用抽查的方式,即每个县市区大致抽取10个城镇投资项目和5个农村投资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对每个县市区当年新开工的亿元投资项目则逐一核查。

通过调研,进一步摸清了基层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现状,发现了投资统计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提高投资统计数据质量提供了依据。

二、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

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梳理执法依据和确定执法责任实施方案〉的通知》(焦政法字〔2006〕12号)精神,对统计行政执法依据进行了梳理。

梳理的内容包括行政执法的主体及其法律依据、行政执法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应当实施的执法行为和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等。出台了《焦作市统计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焦作市统计局行政执法标准》和《焦作市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分解》。

通过这次行政执法依据的梳理,提高了全局的行政执法水平,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为建设法治型机关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积极探索统计业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新路子

为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规范统计业务工作流程,焦作市统计局在省局统计业务工作规范化方案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在统计业务工作中导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最初是国际标准化组织为适应国际经济贸易的需要,而制定的一套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国际标准。随着社会的进步,它以其在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方面的先进性和科学性,逐步被政府机关所采用。本着“先试点,后推广”的工作步骤,初步确定以工业专业为试点,按照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坚持“过程控制”的原则,在《河南省政府统计部门工业统计业务基础工作规范化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整理出一套工业统计从数据的采集、加工、整理、审核、评估、提供、发布和开发的工作流程和质量要求,并撰写了相应的《工业统计质量手册》和《工业统计作业指导书》,形成了以制度规范行为的工作机制。

四、配合国家和省局搞好《统计法》修改意见征集工作

明年,全国人大将对《统计法》进行修订,国家和省统计局要求各级统计人员要认真做好《统计法》修改意见征集工作。为配合此项工作,焦作市统计局明确指出,《统计法》的修改是统计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各级统计法制人员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要结合统计执法工作的实践,进言献策,特别是要针对省局布置给焦作的重点研讨问题,提出即符合我国国情又能与国际接轨的可行性意见。各县市区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开辟专栏、征求基层统计工作者意见等多种形式,集思广益,提出合理化建议,要确保《统计法》修改意见质量,从而使《统计法》既能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又能有效制约各种统计违法行为。

五、对初上岗统计人员进行法制教育

知法、懂法,才能守法。9月份,积极配合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工作,对初上岗统计人员进行了法制教育。向他们详细系统地讲解了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人员应该恪守的职业道德和何为统计违法行为、统计违法行为的种类以及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并结合具体工作点评了一些典型统计违法案例。

通过培训,使80多名初上岗的统计人员提高了法律意识,增强了搞好统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六、认真迎接省局统计巡查工作

根据省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巡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省局决定10月份对焦作市统计工作进行巡查。

为此,9月22日组织召开了全市统计系统大会,对自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局各单位和各县市区统计局也都严肃认真地围绕控制和把握统计数据质量情况、统计行风政风建设、统计法制、统计基层基础、农业普查等方面的工作开展了自查。

10月11日,省统计巡查组一行九人,在巡查组组长、省统计局副局长刘世德带领下,莅临焦作市,对全市开展为期三天的统计巡查工作。巡查结束后,省局对焦作的统计工作给予了肯定。

七、对统计业务基础工作规范化进行检查

为了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切实推进全市政府部门统计业务基础工作规范化进程,根据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和今年统计业务基础工作规范化进度安排,焦作市统计业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决定对市局各专业统计业务基础工作规范化情况进行检查。

组织方法:整个工作由市统计业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抽调有关专业科室统计业务基础规范化工作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进行。

检查范围:这次检查以省局下发的《统计业务基础工作规范化方案汇编》为依据。对综合科的检查包括设计管理、统计年鉴编辑、综合统计分析研究、网络信息工作、GDP核算和投入产出调查等六个方面,对投资科的检查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和建筑业统计三个方面,对社会科的检查包括人口与城镇化及劳动力统计、劳动统计、科技统计和妇女儿童监测统计四个方面,对工业科检查工业统计工作,对贸易科检查贸易统计工作,对计算中心检查统计信息化工作,对经普办检查经济普查业务基础工作。

打分标准:这次检查按照省局《统计业务基础工作规范化方案汇编》各专业考核办法进行。对于检查不合格的专业,市局将通报批评。检查达标的专业可向省局提出规范化验收。

截至目前为止,已对贸易、工业、综合、投资专业进行了检查。

八、出台统计巡查工作暂行办法

为了加强市统计局与各县市区统计局、调查队和市直有关部门统计工作的联系与沟通,加强对政府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河南省统计局巡查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日前,焦作市统计局出台了《焦作市统计局巡查工作暂行办法》。

该办法详细规定了统计巡查的对象、巡查内容和巡查的组织形式以及统计巡查的程序和方式。市统计局决定,每年将选择部分县市区统计局和市直有关部门进行巡查。

通过巡查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密切市统计局与县市区统计局和部门统计的关系,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提高统计工作水平,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真实可信。

焦作市统计局的统计法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由于人员过少,统计执法大检查没有正常开展,统计业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进展缓慢等。2007年,该局决定要紧紧围绕“依法办统计、依法治统计、依法兴统计”的目标开展工作,努力使统计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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