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统计局积极创建“法治型机关”

文章加入时间:2007-05-1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切实提高统计工作依法行政水平,焦作市局积极创建“法治型机关”。

首先,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清理。在清理工作中严格做到该清理的要清理,该修改的要修改,该废止的坚决废止,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根本利益。

其次,积极推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对行政执法责任进行了具体分解。划分了行政首长、分管领导、监察科和专业科室行政执法责任。解决了行政执法中职责不清、权限交叉的问题。

第三,强化了行政执法监督。采取日常检查与重点抽查、定期检查和随机检查、个人自查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执法监督,及时纠正在统计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合理、不合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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