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焦作市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一号文件”精神,围绕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这个主题,进一步加大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支撑力度,引导农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继续优化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全市农村经济呈现较快发展态势,农民收入实现持续快速增长。据全市780户农村居民抽样调查资料加权推算,2007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326元,位居全省第三位,比上年同期增加832元,同比增长18.5%。增幅居全省第七位。
2007年农民收入增长因素及特点:
一、工资性收入仍是农民增收的主导因素
2007年全市农民从各种渠道获得的工资性收入不断增加,拉动农民纯收入快速增长。2007年全市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10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18.3元,同比增长24.7%,对农民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50.3%,拉动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9.3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已成为农民纯收入增长的主导因素。
从构成农民工资性收入的来源看,增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农村各类企业的不断兴起和健康发展,为农民在本地务工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加之劳动力报酬不断提高,使农民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的收入大幅增加。2007年,农民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的收入人均1500.38元,同比增长21.1%。二是各级政府重视发展劳务经济,不断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且不断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的外部环境,积极组织和引导农民外出务工,这些都给农民创造了更多的就业空间和增收条件。2007年,农民外出从业得到的收入人均431.85元,同比增长48.7%。
二、畜牧产品价格上涨和非农产业的快速发展带动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较快增长
2007年,全市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人均2899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13.52元,同比增长12.1%。对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37.8%。从构成家庭经营纯收入的来源看,家庭经营纯收入的较快增长一方面得益于牧业收入的快速增长,2007年,主要农牧业产品价格持续攀升,其中牧业产品价格涨幅最大,农民因价格上涨从牧业产品得到的收入大幅增加,成为2007年全市农民收入水平提高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家庭经营纯收入中:来自于牧业纯收入人均569.19元,同比增加121.14元,同比增长27%。对农民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14.6%。另一方面得益于非农产业的大幅增加,2007年,各级政府继续把二三产业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不断加大优化经营环境和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力度,加之受市场和消费需求的拉动影响,家庭经营二、三产业蓬勃发展,以工业、交通运输、批零贸易、餐饮、社会服务业等为主导的产业发展较为强劲。更多的有资金和技术优势的农民因地制宜从事非农产业生产经营,这部分收入在农民收入中占居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为农民提供了更宽的增收渠道。2007年,农民家庭经营非农产业纯收入人均810.98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6.08元,同比增长18.4 %。对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15.2%
三、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快速增长,对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日趋显现
2007年农民财产性纯收入人均152元,比去年同期增加64.52元,同比增长73.8%。转移性纯收入人均167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7.44元,同比增长28.9%。二者的增加对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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