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随着沁阳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措施相继到位,全市在岗职工工资收入稳步增长。截止到6月底,全市共发放在岗职工工资总额236444千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3.4%,人均月工资达到1528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9%,保持了较高的增长水平。上半年劳资情况主要呈如下特点:
一、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资快速增长。上半年,国有经济单位在岗职工人均月工资达到1607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1%,其中,机关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1764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6%;事业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1572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3.8%;企业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154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8.0%。
二、其他各种经济单位(除国有和集体经济单位以外的所有单位)平均工资增长速度相对较慢。上半年,该市其他各种经济单位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1404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7%,增速较国有单位低10.4个百分点。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对我市工资水平的提高影响较大。从劳资统计报表上看,该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占全市在岗职工总人数的50.8%,工资总额占54.7%,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增长对全市的贡献率为56.6%,拉动工资增长10.8个百分点。
四、行业间工资差距依然存在。上半年,石化、电力、烟草、金融等垄断型行业工资水平仍高居我市榜首,为全市平均工资水平的数倍;而批零贸易业、住宿餐饮业、建筑业工资水平较低,同全市平均水平仍有一定差距。
几点建议:
(一)加快地区经济发展,促进全市职工工资水平不断提高。
应当看到,加快国民经济的发展,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企业的经济效益,是提高职工工资水平的关键。同时,应继续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和招商引资的力度,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积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就业空间广阔的特点,推进灵活多样的劳动就业方式,力争使职工就业水平和工资水平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加强对高收入行业分配的监督和管理。
完善工资支付制度,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增加工资分配的透明度;整顿不合理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督和管理。特别是税务部门要加强对高收入行业的计税审核管理,强化对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促进收入的合理分配。
(三)切实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并加大执法力度,保证这项政策的执行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发挥作用,一起监督企业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有关规定,保障中低收入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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