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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乡镇主要经济指标 全省各地市主要统计指标 社会经济大事记 统计分析 特 载 编务信息 封 页
 
 
 强力推进小城镇建设加快农村全面小康进程
--对博爱县小城镇建设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发展小城镇,是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大战略,也是实现新的农村经济增长点、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加速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必由之路。十六大报告指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要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坚持大中小城县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因此,抓住机遇,大力推进小城镇建设,实现城镇化与工业化协调发展,对博爱县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加快农村全面小康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一、博爱县小城镇建设现状
  1、小城镇发展规模逐渐扩大,建制镇数量增加
近年来,各级政府把小城镇的建设列上了重要议事日程,从政策上和资金上加以重点扶持,全县小城镇建设呈现了较快的发展势头。小城镇发展总体规模逐步扩大,镇区面积扩大,人口增多。到2003年底,全县建制镇发展到7个,镇区总面积217.7平方公里,平均每个建制镇占地3.8平方公里;镇区总人口337399人,每个镇区平均人口6886人,比1999年增长16.5%。初步形成了以县城为中心的小城镇网络体系。
  2、经济实力显著提高,辐射带动能力持续增强
  小城镇经济发展迅速,正逐渐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2002年全县建制镇实现的经济总量占全县经济总量的25.6%;平均每个建制镇(不包括城关镇)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30395万元,比1999年增长22.0%;平均每个镇实现财政收入476.9万元,比1999年增长38.8%。小城镇的建设,不仅为农业、乡镇工业、第三产业的发展创造了基础条件,而且带动了建筑、建材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在目前乡镇企业发展速度缓慢,效益下降的情况下,建制镇的乡镇企业由于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产权制度和经营方式的转变而得到较快发展。2002年全县平均每个建制镇乡镇企业个数达到501家,从业人员达到3884人,平均每个镇的乡镇企业实交税金总额231万元,全县依托小城镇使乡镇企业增加值比"八五"净增336.8亿元。2002年,全县乡镇企业产值已占农村一、二、三产业总产值的2/3,增加值占全县国内生产总值的42.5%。目前,有4个镇的企业总产值突破亿元;小城镇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97年的1666元增加到2002年的2079元,增长24.9%。
  3、市场建设初具规模,社会服务功能增强
  小城镇是商品交易的集散地。建设集贸县场,发展集市贸易,扩大商品流通不仅带动经济的发展,更能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推动小城镇第三产业的快速增长。农村小城镇根据本身的自然优势和经济特点,确定了各自的发展模式,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形成了商贸、工贸、农贸、资源、综合等不同类型的小城镇,使县场建设得到长足发展。在全县农村小城镇中,集贸县场具有一定规模且管理较规范的有183个,平均每个建制镇有3.21个市场,其中综合市场1.89个,专业市场1.32个。同时涌现出了一批各具特色的专业市场。如孝敬镇的蔬菜批发市场,高峰时日交易额在100万元以上,每年可向国家上缴税金50万元左右;还有许良镇的木材专业市场等为农民发展商品生产提供了交易场所,也为城乡商品交流提供了便利条件,进而带动和辐射周边地区农村经济的发展。
  小城镇不仅是文化教育中心,也是农村的科技、文化艺术、广播电视宣传的中心。大部分镇区不仅建有较为完善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文化站、医院和敬老(福利)院等设施,汽车站、电信、自来水供应和垃圾处理站等设施也从无到有,且发展较快。2003年平均每个建制镇有各类学校17.61所,平均有各类科技人员数28.82人,每万人拥有科技人员2.1人;影剧院、文化馆(站、室)、图书馆(室)和电视转播台(站)、广播台(站)等普及程度较高;医院和卫生院(所)平均达13.12个,病床数每千人拥有7.56张。在社会福利方面,社会福利院、养老院平均发展到1.4家。部分小城镇在镇区还建设了文化中心、体育中心、公共绿地等设施,在物质生活得到满足的同时,群众的精神生活也不断丰富起来。
  4、基础建设力度加大,镇区环境得到改善
  随着国家对发展小城镇优惠政策的逐步到位和落实,以及各级政府对小城镇建设、发展城镇理念的转变,多方筹措资金,逐步加大了对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镇区环境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绿化面积从无到有,自来水普及率逐步提高,镇区道路铺装面积迅速增加,公共设施逐渐完善,小城镇管理意识有所增强。全县7个建制镇,84个行政村中,基本实现了村村通电、通邮、通电话和通公路。到2002年平均每个镇有汽车站0.63个,自来水供应站有0.44个,垃圾处理站0.26个;平均每个镇电话装机数量由1999年的1198.4部,增加到2002年的4375.1部,增长265.1%。特别是进入全省社会经济综合实力百强的建制镇,如平舆县的古槐镇等,镇区不仅有完善的基础设施,街道宽敞,路面硬化、绿化整洁,并建有高品位的镇区中心花园和公共绿地,为镇区居民提供了理想的居住、娱乐休闲环境。
  5、招商引资力度加大,东西合作成效显著
  加大对外招商引资力度,把东西合作作为对外开放、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载体,创新工作方法,寻求合作伙伴,拓宽合作领域,提高合作质量。通过优化资源配置,盘活闲置资产;建设工业园区,增强引资力度;提高科技水平,增强企业实力;营造宽松环境等各项措施的实施,极大地促进了乡镇企业的发展。据统计,目前全县已发展东西合作企业2760多家,引进资金52.7亿元,引进技术3630项,引进人才1.1万多名,安排就业人员10万多人,搞活企业290家,盘活启动闲置资产12亿元。"九五"期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净增量的36.5%、工业增加值净增量的61%、农民人均纯收入净增量的42.3%来自以小城镇为依托的乡镇企业,东西合作已成为全县经济快速发展的突破口。
  二、小城镇发展对农村社会经济的促进作用
  1、小城镇发展有利于加速农村城县化进程,推动了农村城镇化水平的提高
  农村人口城市化是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扩大工业产品市场需求的重要途径,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而现有大中城县人口已基本饱和,人口的急剧膨胀会带来严重的"城市病",不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的长期稳定。小城镇则可以成为防止人口过度集中的"蓄水池",可以发挥拦阻和蓄积人口流量的有效作用。建设发展小城镇,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完成从农村向城县的过渡,是实现城县化道路的必然进程。改革开放以来,全县各级政府采取发展小城镇,促进乡村人口向城镇积聚的战略,有力推动了农村城县化进程。据测算,1980年,全县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2.05%,到2003年,全县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为11.06%,22年间,城县化水平提高了4.4倍,年均提高8个百分点。但与全省相比仍有很大差距,2002年,城市化率比全省平均水平25.8%低了17.8个百分点。因此,必须引导农民参加小城镇建设,以小城镇建设来推动农村城县化进程,加速城乡一体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2、小城镇发展有利于乡镇企业增长方式的转移,带动了农村非农产业发展
  乡镇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必须以小城镇为载体。分散在各个村落的乡镇企业,不能共享能源、交通、信息、县场,难以集约经营,造成的污染更是难以解决的灾害。只有引导乡镇企业到小城镇集中建设,才能形成企业规模经营和聚集效应。一些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也只有以城镇为依托,才能稳步健康发展。只有通过小城镇建设的拉动,才能使乡镇企业重新挑起当地经济发展的"大梁"。
  近年来,全县小城镇产业的集聚和人口的集中带动了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已成为农村工商业发展的中心。目前,虽然全县70%以上的乡镇企业分散在村一级,但规模较大的乡镇企业都集中在小城镇。目前,全县建制镇集中了乡镇企业117家,从业人员3.7万人;建成农村集贸县场15个。在小城镇的就业结构中,二、三产业占主导地位,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以农为主的"一头沉"格局,在小城镇经济总量中,第一产业总产值仅占第一二三产业产值总量的37.2%,第二产业总产值比重占42.6%,第三产业总产值比重占20.1%
  3、小城镇发展促进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提高了非农化水平
  小城镇由于接近农村,县场机制的作用较为充分,农民进入的成本较低,风险也较小。同时,相对集中在城镇的乡镇企业的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不断增大,而城镇的高收入以及优越的生活条件,必然对农村劳动力产生强大的吸引力,以致农村劳动力不断向城镇集中。因此,小城镇的发展对分流农村富余劳动力发挥了巨大作用。据测算,目前全县农村累计向非农产业转移农业劳动力127多万人,其中,小城镇共吸纳了77万人,占60.63%。小城镇和非农产业的发展,使全县农村劳动力的非农化水平显著提高,1980年,全县农村劳动力的非农化率仅为4.8%,到2002年上升到26.81%。
  4、小城镇发展促进了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有利于拉动农村经济增长
  小城镇发展,一是通过吸收农民进入城镇,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促进了农业收入的增长;二是通过带动非农产业的增长,促进了农民非农收入的增加。1980年---2002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28元提高到2798元,年均增长12.97%;而同期农民的非农纯收入由14.6元提高到728.86元,年均增长19.45%,比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速快近6.48个百分点。据测算,1980年-2002年,非农纯收入增长对农民纯收入的直接贡献率为40%以上。
  富余劳动力的转移,为农村经济带来新的资金来源,有利于壮大农村经济实力,加快农村工业化进程,有利于扩大投资和需求,带动建筑、建材、装饰、电讯、家具、家电等多种相关行业的发展。有关专家测算,小城镇要增加1万人,就要建设1平方公里的城镇面积,投资近2亿元;若有10万人进入小城镇,则需要城镇建设投资增加值近20亿元;若按1:1.13的拉动系数计算,则可带动相关产业增加值近22.60亿元,两者相加为42.60亿元。而这些建设资金主要是进镇农民自己筹集的。按此测算,今后10年,即使建制镇不增加,如果城镇人口翻一倍,也会带来至少410亿元左右的直接消费需求,如果加上盖房、修路等"乘数效应",内需的扩大对全县经济的拉动就更为可观。
  5、小城镇发展有利于加速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促进城乡一体化
  小城镇是连接城乡县场的结合部。相对城县,它是大县场经济效应扩散的接收站;相对乡村,它又是农村各种新经济增长点的集结地,是农业产业化的中间站点,是连接县场和农户的关键环节。正是因为有成千上万个发育正常的小城镇县场,才有很多大的专业县场的完善发展,从而推动地区县场和城县县场的繁荣,促进农业产业化的进一步深化。
小城镇是城乡融合的交汇点。它作为所在区域的经济中心,是城县与乡村联系网络的中间环节,对于打破城乡分割状态,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这包括城乡商品流通一体化,小城镇作为其中的商品供应地和商品交换的县场;城乡交通和运输一体化,小城镇作为既连接大城县又连接着周围集镇和广大农村的交通运输中转;城乡工业布局一体化,小城镇中的乡镇企业按国家产业政策发展,与城县大工业形成协作、配套的工业格局;城乡建设一体化,小城镇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张,使乡村建设与城县建设形成具有有机联系的城镇网络;城乡精神文明建设一体化,小城镇可将城县文明迅速向农村传播,较快地改变周围农村愚昧落后的状态,促进农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向城县化转变,进而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实现。
  三、城镇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城镇规模偏小,聚集和辐射能力不强
  目前,全县建制镇比较分散,规模偏小,建设水平偏低。从镇区占地面积来看,不足3平方公里的城镇达31个,占全部小城镇的54.4%;而占地6平方公里以上的只有12个,仅占全部小城镇的21.1%。在全县57个建制镇中镇区人口在1万人以上的14个,仅占建制镇总数的24.6%;6000人以下的镇达41个,占建制镇总数的71.9%。2002年平均每镇拥有人口4.72万人,平均每镇镇区有常住人口1.36万人,其中相当一部分还没有从农业中脱离出来,距理想的小城镇标准相差甚远。由于镇区规模小,小城镇整体素质比较低,集聚效应发挥不出来。大部分小城镇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集聚乡镇企业的能力较差。经济学家研究表明,小城镇的镇区人口要达到3-5万人以上,才能正常发挥集聚、辐射功能。否则会造成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成本高、效率低,第三产业难以发展,劳动力就业渠道狭窄等问题,最终的结果是影响小城镇对农村经济辐射和带动作用的发挥,从而进一步制约小城镇的发展。
  2、资金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发展滞后
  据调查,"九五"期间全县小城镇基础设施投入占城镇建设总投入的不足10%。由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少,基础设施发展滞后,使小城镇的区位优势和自然优势得不到有效发挥,制约了广大农村特别是建制镇经济的发展。一是从配套设施上看,尚有21个镇没有汽车站,有32个镇没有供水站,仅有15个镇配备了垃圾处理站。全县小城镇人均拥有道路面积和人均供水量等均低于全省水平,小城镇自来水普及率仅有62.9%,二是大部分小城镇镇区内基本没有公共绿地,没有排污设施,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很多不便。三是绝大多数建制镇缺乏环保设施,一些乡镇企业没有"三废"处理装置,工业废水等污染较严重,与现代小城镇发展要求相矛盾。小城镇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是实现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最重要条件,统一规划、加大投入、扩充规模、提高质量、注重小城镇建设的综合素质,成为未来小城镇发展的难题。
  3、缺乏合理规划,土地资源浪费严重
  据调查,目前一些地方在小城镇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就是规划布局水平低,不合理,往往造成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其主要表现:一是规划缺乏科学性。一些地方往往把小城镇建设等同于盖房、修路、建县场;不少小城镇规划水平低,布局不尽合理,习惯于沿袭旧习惯,搞马路经济,沿公路发展,不仅加大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难度,而且也加大了环境治理的困难,影响城镇环境的整体外观。二是规划缺少现代化、城县化的运作理念。一些地方习惯于用计划经济的方式来"规划"小城镇的产业和县场,个别地方甚至用小农经济的思想来指导小城镇建设;导致小城镇布局分散、规模过小、城镇建设脱离区域发展的基础与要求,由此还造成许多小城镇规划无特色、建设无风格、产业无优势、城镇无形象、总体无品位;甚至使小城镇变成了所在区域不同规模城县的简单"克隆"。三是小城镇规划的实施和管理缺乏应有的法规性,容易出现随乡镇领导变动而大变的现象,其结果必然造成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四是小城镇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不协调的现象严重。一些地方领导为吸引外商投资,放弃了应严格遵循规划的原则,形成了规划跟着领导走,领导跟着投资商走的怪圈。
  4、城镇工业基础薄弱,产业化水平仍然偏低
  乡镇工业是博爱县小城镇发展中的一个薄弱环节,发展水平偏低。一是规模较小。7个建制镇2002年乡镇企业年平均营业收入仅24440万元,而年营业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不足2%。二是层次偏低。在结构上以原料消耗大的企业为主,如砖瓦窑厂、水泥预制板厂、面粉厂等占了相当大的比重,而技术水平含量较高的企业很少。三是布局分散。目前,乡镇企业办在村里的仍占70%,办在镇上的只占30%。乡镇企业的分散格局仍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小城镇的集聚作用没有得到有效的体现。
  小城镇是农业生产的服务中心和农产品集散地,在广大农村地区中承担着互通有无的作用,在区域农业经济中发挥着组织、协调作用。只有在农业商品化、专业化水平逐渐提高的过程中,在商品农业迈向较高发展阶段时,小城镇才能真正成为区域农业发展的"龙头",成为较为发达的农产品生产与流通的中心。驻马店作为欠发达的农业大县,农业现代化水平还比较低,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从总体上看,还处于初级阶段,大部分龙头企业规模较小、实力较弱、产业化组织松散、产品结构层次低下,且多数企业只从事农产品初级加工,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不高,农业产业链短。目前,全县年销售收入2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只有34家,占企业总数的2.2%,远低于全省的平均水平。
  5、相关政策不配套,影响农村人口向小城镇积聚
  近年来,为了促进小城镇建设与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国家制定了有关的方针政策,但地方的配套实施政策缺乏可操作性,或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从而难以突破传统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的组织制度障碍。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后的户籍管理制度、劳动就业制度和社会保障等制度尚未建立,农民进城后最为关心的住房、就业、看病、子女入学、户口迁移、土地流转、投资开发收益等广大农民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缺乏政策依据。严重影响着小城镇的健康发展和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比如土地流转问题,许多农民长期在城镇从事二、三产业,也愿意把自己的户口转为城镇居民户口,但不愿意放弃承包的土地。土地流转制度的不完善,是目前影响农民进城积极性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制约博爱县小城镇发展的主要因素
  1、社会有效需求不足,对小城镇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产生直接影响
  2002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22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798元,与1997年相比,近5年年平均增长速度分别为9.6%、4.5%;城镇居民人均消费2904元、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54元,近5年年平均增长速度分别为5.8%、2.5%;近五年城乡居民收入拉大1535元;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增速分别比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速低3.8个和2个百分点。由于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速度难以明显提高,广大居民增收减支的预期心理较强,消费需求总体上仍然呈现出疲软态势。其中城镇居民高收入阶层占有的收入多,但消费倾向低,低收入者则缺乏现实的购买力,而农民由于近几年收入增长缓慢,特别是农业收入增长缓慢,由此导致的消费力低下比城镇居民消费不足更为明显。这对我县小城镇经济发展和全县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必然产生不利影响。
  2、农村富余劳动力大量存在,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对聚集小城镇建设资金带来不利影响
  据调查,2002年全县共有乡村劳动力596万人,按照有关部门对农村劳动力需求的典型调查资料测算,全县农村富余劳动力达400多万人。近年来,我县每年虽然有100多万的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但由于非农产业发展缓慢,吸纳农民工能力不足,加之城县下岗职工人数增多,部分大中城县还从政策上限制外来民工,加大了农村劳动力的输出难度,目前全县仍有近300万农民有待转移。这批庞大的农村劳动力长期滞留在农村和农业,不仅形成了人地关系紧张,而且还造成农业劳动生产率偏低,农民收入增长乏力。1997年至2002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速仅4.5%,低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增速5.2个百分点,低于全省农民人均收入增速0.5个百分点,2002年全县农民纯收入仅与全国1997年平均水平接近。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大量存在和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对扩大消费,聚集小城镇建设资金带来不利影响。
  3、乡镇企业困难重重,将对小城镇经济发展产生严重影响
  2002年,全县57个建制镇共有乡镇企业11763个,乡镇企业从业人员13.7万人。乡镇企业已成为博爱县农村经济的主要力量和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但当前乡镇企业的发展存在着各种困难,一是乡镇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趋紧。与城县企业相比,乡镇企业的总体实力无论在企业整体素质,还是在产品竞争力上都存在较大的差距。此外,随着国有银行商业化和农村金融县场的清理整顿,资金短缺问题进一步加剧。二是乡镇企业经济增长速度明显放慢。"九五"期间,全县乡镇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速度8.2%、上交税金年均增长速度5.5%、利润总额年均增长速度7.3%,分别比"八五"期间下降30.0%、20.1%、26.6%,增长速度相比明显趋缓。三是乡镇企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层次低。从全县乡镇工业的结构来看,传统产业所占比重畸高,新兴产业和产品所占比重畸低。产品质量差、档次低,产品结构调整滞后于县场需求结构的矛盾相当突出。从整个乡镇企业结构来看,第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且主要集中于一些传统的、低水平的交通运输和商业饮食服务上,而科技服务、信息技术咨询等农村经济发展亟需的第三产业严重不足。结构不合理已成为制约乡镇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四是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仍有障碍。"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乡镇企业布局分散问题仍然大量存在。受投入渠道少、土地政策制约和小城镇规划滞后等因素影响,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仍有许多困难。
  4、小城镇经济活力和工商业集聚效应低下,对小城镇建设产生抑制作用
  一是小城镇发展活力不足。由于受行政建制和行政区划的制约,阻碍了生产要素向一些优势小城镇的合理流动,县场配置资源的功能尚未得到有效发挥;而城镇人口规模过小,势必造成城镇功能不健全不完善,第三产业发展的空间很有限,尤其是服务业中许多行业的发展受到限制,劳动力就业渠道狭窄,最终必然影响小城镇对农村经济辐射和带动作用的发挥。二是小城镇工商聚集效应有待提高。小城镇建设中,各地政府对集资、招商、建县场、办企业投入很大力量,但对聚集人气普遍有所顾忌,尤其不愿吸引外地劳动力来落户。外来工商户在政策上受到不平等待遇现象普遍存在。因此,如何从制度上提高城镇的工商聚集效应已成为当务之急。三是中心城镇的集聚发展对周围小城镇产生抑制作用。驿城县区和各县城关镇是县县政府的重点支持对象,目前正处于拉大城县框架快速发展阶段,对周围的人财物力具有较强的吸收和集聚效应,目前很难对附属小城镇的发展产生较大的带动作用,辐射能力有限。相反,农村地区小城镇的人、财、物力源源不断地流向中心城镇和其他经济发达地区,从客观上抑制了全县农村地区小城镇的发展速度。
  5、相关配套改革滞后,制度性因素制约小城镇的发展
  目前,对城镇发展的现有政策体制环境已不能适应城镇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一是城镇行政管理体制不适应。小城镇存在着"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现象,一些问题条上"管得着、看不见",而块上"看得见、管不了",工作协调解决难。城镇政府政企不分、政事不分,导致行政效率低下现象普遍。二是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阻碍了生产要素城乡间的自由流动。如户籍政策、劳动就业和社会福利等方面的制度壁垒制约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三是土地使用制度制约。农民离开村庄不再享有土地使用等方面的权益,由于缺乏有效的补偿机制,离开农业的农民"弃土"动力不足,"两栖"现象较为普遍。此外,乡镇财政体制不顺、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和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滞后等,都影响了生产要素向小城镇集聚。
  五、加快驻博爱小城镇建设的思考与建议
  1、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增强小城镇的综合功能和发展后劲
  加快小城镇建设,规划是关键。一定要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完善体系,有序推进;总体规划要着眼长远,起点要高,思路要广,范围要大,同时要因地制宜,注重个性,突出各自发展的内涵和质量;要改变过去城镇建设加快,规划滞后的情况,制订出既切合实际,又高瞻远瞩的科学规划。规划一旦确定下来,就要严格执行,不能随意变动,决不能因为领导人的变动而变动,也不能因为领导人意志的变化而变化。同时,要加强小城镇建设工作的管理,使小城镇建设同经济建设、县场建设相结合,基础设施、文卫设施建设及文体工程建设协调配合发展,努力增加小城镇的综合功能和发展后劲。
  2、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多渠道解决小城镇建设中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
  为改变目前小城镇建设资金匮乏的局面,必须在资金筹措渠道和方式上有新的突破。一是要尽力增加各级政府的财政投入。二是要借助乡镇工业的反哺作用,发挥镇级财政、乡村集体经济和个人的积极性,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合理安排项目,使小城镇建设规模年年有拓展,功能年年有提高,面貌年年有变化,实现从量的扩大到质的提高的良性循环。三是扩大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来源。从政策上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采取多种方式,直接从事投资开发,鼓励农民带资进镇兴办各种企业,全方位调动小城镇建设的积极性。四是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可以通过有偿使用的办法,使小城镇建设资金得以补偿,形成良性循环。五是改革小城镇建设土地使用税、费的收取办法,取消一些不合理的收费项目,以降低城镇建设费用。
  3、以东西合作为契机,大力发展非农产业,进而带动小城镇发展
  目前乡镇企业正处于二次创业阶段,产业重组、产品提质、理顺机制是其中心内容。要紧紧抓住驻马店被确定为"全国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示范区"这一历史机遇,把东西合作作为对外开放、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载体,促进非农产业的集中发展,实现富余劳动力的产业转移。一是按照县场机制优胜劣汰的原则,引导乡镇企业向优势企业产品集中,增强乡镇企业县场竞争能力。二是依托小城镇工业园区的建设,在土地使用、税收等方面采取优惠措施,鼓励企业进小区集中发展。三是将工业园区的建设与农民建城、农民进城结合起来,加快农村人口向小城镇转移。四是推进和深化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积极引导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使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县场运行主体,弱化企业的社区属性,为企业资产在更大范围内流动重组创造条件。五是积极培育支柱产业,并以此拉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产业是小城镇发展壮大的重要条件,没有产业的支撑,小城镇的发展也就失去了依托,把乡镇企业的发展和主导产业的培育结合起来,小城镇建设必然兴旺发达。
  4、加快改革完善现行管理体制,促进小城镇建设与发展
  一是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服务和管理功能。精简行政机构和人员,强化城镇政府的协调管理能力,使镇政府的责、权、利统一起来。二是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建立促进劳动力流动制度。改变农民"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为"离土进镇"建房、经商、办企业;变农村劳动力的"就地转移"为"就近转移"为主,吸引更多的农民进城镇经商办企业。三是完善管理,健全土地流转机制。要坚持"强化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使用权"的原则,允许土地使用权依法有偿转让、出租、抵押、入股等,扭转土地使用权不能作为商品合理合法流动的弊端。四是尽快进行小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小城镇社会保障体制。对进镇居民要在就业、医疗、养老、保险、失业、子女入学等各个方面给予保障。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促进农业劳动力的有效转移。
  5、切实转变观念,走小城镇建设的县场化道路
  一是要把小城镇发展与发育县场、完善县场功能相结合。培育完善农村县场体系,巩固和提高现有各类初级县场,进一步搞活集贸县场,逐步减少露天路边县场,使县场建设逐步向标准化发展。努力发展金融、劳务、人才、科技、信息、咨询等生产要素县场。在抓好有形县场建设的同时,还要抓好无形县场的建设,做到两者并举,才能快速有效地发展县场经济,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步伐。
  二是要盘活土地资产。首先要加强对土地一级县场的垄断,加强宏观控制。通过完善基础设施优化开发环境,然后以拍卖的方式出让该块地皮的使用权,回笼数目可观的土地出让金。其次要根据县场供求关系有步骤地分期分批出让土地,尽可能谋求土地效益最大化。第三要营造环境,提高土地附加值。要树立小城镇形象,保护小城镇环境,营造小城镇特色,打造小城镇的品牌,提高小城镇的档次,从而使小城镇土地资产不断增值。同时,要着力营造有利于投资创业和经济运行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政府服务环境,不断提高小城镇的吸引力、凝聚力,以此造商机、造人气,带动土地升值。
  三是要激活民间资产。在小城镇建设中,要实行资金筹措县场化、建设行为企业化、资源享用商品化、服务设施商业化的措施,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得益"的原则,更多地发挥城乡居民、民间和社会潜资在城镇建设中的作用。目前,全县城乡居民银行存款197.65亿元,手存现金64.13亿元。但由于没有必要的政策引导,没有十分理想的投资载体和投资环境,很大一部分资金闲置在民间。充分调动社会民间资产的积极性,吸引民间资金,是解决小城镇建设资金紧缺的重要途径。首先要鼓励民间资金投资房地产县场。其次加快民营经济的发展。要制定政策鼓励群众投资创办各类民营企业,鼓励现有民营企业扩大生产流通规模。第三要有偿转让公用行业的无形资产,吸引民间资本。
  6、按照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提高小城镇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要加强对农村土地的管理。坚持节约用地、合理用地的原则,实行由政府统一征用、统一规划、统一管理,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首先要防止无规划乱建和盲目发展造成的土地资源浪费;其次在推进城镇化的同时,及时清理乡镇企业厂房道路占地,以及农村宅基地占地的问题,把加快城镇过程与加强农村土地管理,促进农业规模生产结合起来。第三要高标准、高起点建设好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向"区域化、配套化"方向发展,避免重复建设、浪费资源,达到共建共享的目的。
  二是要处理好保护耕地和环境的关系。增强保护土地和环境意识,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认真搞好城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的排放和处理。搞好小城镇绿化工程,切实改善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努力提高城镇建设的档次和品位。
  三是实现小城镇的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基础保障。优美的镇容镇貌不仅为居民创造一个很好的生存环境,而且可以有效地促进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增强其吸引力。经济发展是基础,是根本,环境保护是关键,是长久之计,是确保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和必要步骤,三者之间相辅相成,互相促进,互相补充,因此,必须做到经济、环境、建设齐抓并举。积极引导和推进农村经济结构的合理调整、生产力的合理布局以及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合理配套,促进农村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轨道,确保农村经济、社会和环境持续健康发展,使小城镇建设在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上不断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