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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乡镇主要经济指标 全省各地市主要统计指标 社会经济大事记 统计分析 特 载 编务信息 封页
 
 
4-1 历年总人口    4-2 各县市区年末总户数    4-3 各县市区年末总人数    4-4 各县市区年末农业人口
4-5 各县市区年末非农业人口      4-6 各县市区年末男性人口   4-7 各县市区年末女性人口    
4-8 各县市区计划生育基本情况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人口数 指一定时点、一定地区范围内的有生命的个人的总和。
  年度统计的年末人口数指每年12月31日24时的人口数。
  出生率(又称粗出生率) 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平均每千人所出生的人数的比率,一般用千分率表示。计算公式为:
  出生率=年出生人数/年平均人数×1000‰
  式中:出生人数指活产婴儿,即胎儿脱离母体时(不管怀孕月数),有过呼吸或其他生命现象。年平均人数指年初、年底人口数的平均数,也可用年中人口数代替。
  死亡率(又称粗死亡率)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一定地区的死亡人数与同期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一般用千分率表示。计算公式为:
  死亡率=年死亡人数/年平均人数×1000‰
  人口自然增长率 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人口自然增加数(出生人数减死亡人数)与该时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一般用千分率表示。计算公式为:
  人口自然增长率=(本年出生人数-本年死亡人数)/年平均人数×1000‰=人口出生率-人口死亡率
  性别比 总人口中男性人数与女性人数之比。通常用每100个女性人口相应有多少男性人口表示。其计算公式为:
性别比=男性人口数/女性人口数×100%
  总负担系数 指被抚养人口(0-14岁和65岁以上人口)与15-64岁人口的比例。计算公式为:
  总负担系数=被抚养人口/15-64岁人口*100
  负担老年系数 指老年人口(65岁以上人口)与15-64岁人口的比例。计算公式为:
  负担老年系数=老年人口/15-64岁人口*100
  负担少年系数 指少年儿童与15-64岁人口的比例。计算公式为:
  负担少年系数=少年儿童人口/15-64岁人口*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