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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连续4个月累计增幅位居全省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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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加入时间: 2007-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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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焦作市消费品市场繁荣活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呈现出当月增幅三个月全省第一,累计增幅连续四个月全省第二的好势头。据统计,截止六月份底,全市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33384万元,同比增长17.9%,增幅高于全省1个百分点,位居郑州18.2%增幅之后。
从月度增幅统计情况看,与去年同期对比,一至六月份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分别为15.1%、18.5%、19.9%、17.8%、18.7%、17.9%,其中三、五、六月份增幅分别位居全省第一。从月度累计增幅情况看,自三月份累计起,连续四个月增幅位居全省第二,累计增幅分别为17.7%、17.7%、17.9%、17.9%,分别高出全省增幅1.1个百分点、0.7个百分点、0.9个百分点、1个百分点。从分行业看,批发零售业实现零售额113812万元,增长17.0%,住宿餐饮业实现零售额22049万元,增长22.2%。
消费品市场主要运行特点:
一、个体商贸经济活跃,拉动消费品市场发展作用明显。近年以来,随着焦作市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个体商业经济充满活力,推动了商贸经济不断发展。在全市经济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商贸经济的重要支柱。今年1-6月份,全市个体经济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81616万元,同比增长16.2%,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57.8%,拉动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5个百分点。
二、住宿餐饮企业上档升级,拉动消费品市场发展作用明显。去年下半年以来,焦作市一批住宿餐饮企业相继完成内部装修,陆续营业,万方金莎、迎宾馆、新一佳等新的住宿餐饮企业相继开业,提升了焦作市的接待品位,增强了对游客的吸引力,拉长旅游服务链条,为游客及城乡居民提供了更为优质的服务,有力地推动了消费市场的持续发展。截止六月底累计,全市住宿餐饮企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2197万元,同比增长22.2%,拉动全社会消费品总额增长3个百分点。
三、龙头企业规模效益增强,拉动消费品市场发展作用明显。近年来,全市规模以上商贸流通业对外辐射能力逐渐增强,拉动能力进一步提高,购买力外流现象也进一步得到遏制。截止六月底累计,全市限额以上企业(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9137万元,同比增长31.6%,拉动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8个百分点。
四、假日经济火暴,拉动消费品市场发展作用明显。五一黄金周期间,全市各主要景区(点)共接待游客150.92万人,同比增长9.5%;实现门票收入6160.25万元,同比增长9.3%。旅游市场的火暴,带来了强大的人流、物流、资金流,有力地拉动了焦作市三产的繁荣。五一黄金周期间,焦作市餐饮、住宿、客运、商贸等行业全面开花,营业额持续攀升。各星级宾馆饭店、定点饭店平均入住率达到100%;百货大楼、新亚商厦等大商场门庭若市,零售额分别达到1236万元和1149万元,同比分别增长了31.3%和43.6%。
五、住、行等热点消费升温,拉动消费品市场发展作用明显。从住宅消费看,前6个月,焦作市限额以上企业销售与住宅消费相关的木材类、家电及音像器材类、家具类商品分别为425万元、33134万元和4994万元,同比分别增长84.8%、52.6%和48.3%。从汽车消费看,前6个月,全市限额以上企业共销售汽车类商品23551万元,同比增长18.2%,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销售126287万元,同比增长30.4%。
六、农民消费结构升级,拉动消费品市场发展作用明显。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焦作市农民收入逐年增加,农村购买能力逐渐增强,农民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全市农村消费品市场繁荣活跃,发展明显提速。截止六月底累计,全市农村消费品市场实现零售额384848万元,同比增长15.2%,增速较上年同期提高2.5个百分点,城市实现零售额448536万元,同比增长20.4%,增速较上年同期增加1.3个百分点,累计城乡增幅差距由去年的6.4个百分点缩小到5.2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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