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修武县城镇居民家庭抽样调查资料显示,一季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继续提高,生活质量进一步得到改善。
一、收入继续增长
一季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201.1元,同口径比上年同期的2751.07元增长16.32%,在上年同期增长的基础上继续攀升,居民收入呈现出稳步提高的态势。纵观前三个月居民收入结构,有以下几个特点:
1、工资性收入增长较快。从去年后半年开始,修武县事业单位职工及行政单位的事业编制职工工资全部提高,因此一季度人均工资性收入2248.26元,与去年同期的1975.13元相比,增长13.83%,从收入来源看,国有单位职工的工资性收入仍是居民家庭收入的主体。
2、财产性收入增幅较大。财产性收入包括利息收入,随着银行利率的增加,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40.84元,比去年同期的34.24元,增长19.28%。
3、转移性收入大幅增加。一季度修武县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599.51元,比去年同期的425.95元,增加40.75%。
二、消费支出上升,居民生活质量进一步得到改善
随着收入的增加,居民消费逐渐升温,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据调查显示,一季度修武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133.77元,比去年同期的1759.76元,增长21.25%。从八大类消费情况看,有增有减,消费结构逐步改变,居住、家庭设备用品、医疗保健、教育文化娱乐及服务等方面支出增长较快,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不断提高。
1、食品消费增加。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食品消费支出617.13元,比去年同期的497.95元,增长23.93%。在食品结构上,由数量增加向质量提高转变,更多讲究科学配方、营养保健,过去那种大鱼大肉、酒足饭饱的膳食习惯得到改变,取而代之的是低脂肪、高蛋白、有营养、有品位的消费时尚。
2、衣着档次不断提高。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衣着消费由上年的365.15元上升为471.49元,增长29.12%,消费档次趋于成衣化、高档化,衣着质量有所提高,购衣的平均价格由上年的118.77元/件,上升到现在的151.59元/件,而且购买高档服装的数量及价格也比上年有较大幅度提高;在鞋类消费上,各种鞋的平均价格消费由上年的112.08元,上升到现在的121. 8元。可见居民在衣着方面的消费档次明显提高,由实用型消费向高档型消费转化。
3、居住环境不断改善。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消费126.95元,比去年同期80.27元,增长58.15%。居住消费的大幅增长意为着城镇居民在房屋修缮、室内装璜方面投资较大。
4、城镇居民消费质量的提高,还反映在家庭设备和医疗保健上。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一季度,人均家庭设备消费支出148.47元,比去年同期的95.63元,增长55.25%;人均医疗保健消费126.77元,比去年同期的74.17元,增长70.92%。
5、城镇居民消费增长最为明显的是教育文化娱乐消费的快速增长上。在教育文化娱乐消费中,以文化娱乐服务增长最为迅猛,人均消费30.4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6倍多,其中团游人均消费1.84元,填补了去年的空白。人均培训班(音乐、体育方面的培训费)费用24.21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3倍,培训班费用的增加,也是影响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因素,同时也表明现代化的城镇居民在孩子的成长的过程中,不仅注重文化知识方面,还要注重文体方面的发展,把孩子培养成为多功能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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