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统计机构是社会经济信息的发布主体,它的任务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实施统计调查、进行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对于这些重要的工作任务,就要求所有统计人员不仅要具备执行统计任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而且要恪守统计职业道德,这是统计人员最重要、最基本的品质,也是统计职业道德的核心。
《统计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统计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具备执行统计任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统计机构应当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组织专业学习。《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二条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中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一、什么是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制度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制度,是一种对统计专(兼)职人员实行的统计岗位管理制度。它对统计岗位从业人员的政治、业务和技能提出最基本的要求,即岗位任用的资格条件。统计岗位实行从业资格认定,就是要求统计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统计行政部门规定的最基本的任职条件,而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则是从业人员具备任职条件的资格证明。
实行统计从业人员全员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制度,是统计行政部门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依法对现职或即将任职的统计人员进行的培训、考核和资格认定的一种工作制度,其目的是通过认定工作制度的实施,以提高其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完成统计工作任务的能力。对于进一步贯彻执行《统计法》,提高统计人员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提高依法统计的自觉性,最终确保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和真实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制度的作用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主要包括三个层面:一是以各级统计部门为主体的统计管理干部;二是以继续教育为主体的统计人员;三是以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为主体的统计人员。
要想使统计工作进一步做到与时俱进,提高统计工作队伍的整体水平和素质,就必须通过一种有效的管理制度来强化它的管理力度。统计人员本身也要借助一种载体来实现自我更新和自我完善,形成不断学习、创新工作的良好氛围。“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制度”将是促使这一目的实现的最好手段。
(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制度的建立,极大地促进了统计人力资源的开发,保障了统计工作的健康发展。统计人员根据统计岗位的规范要求,提高自己以岗位所需知识和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岗位学习,促进了统计人员开发自身能力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为统计人力资源的开发创造了客观条件。企业事业单位也会根据统计岗位工作要求,注重统计从业人员的培养教育,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统计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培养和储备符合企业事业发展需要的人力资源,以满足企业事业生产经营的需要。
(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制度的建立,进一步提高了统计队伍的整体素质。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制度的实行,促使企业事业单位注重对统计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的培养,在努力满足统计岗位需求的同时,也提高了统计人员的整体综合素质,不仅使统计从业人员在工作水平、专业能力、知识结构等有所提高和改善,而且使其在思想、道德、素养等方面也有所发展,从而达到整体综合素质的提高。
(三)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制度的建立,使统计数据质量有了基本保障。通过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制度的推行和实施,势必要求所有的统计管理人员和统计从业人员,参加培训,接受考核,达到要求,得到认定。这样符合统计岗位任职要求的从业人员,将会源源不断地充实到统计工作的第一线,从而使统计源头数据不断得到控制,质量不断得到提高,生产出的统计产品也将会不断符合质量要求。
(四)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制度的建立,符合统计事业持续发展的要求。实行统计岗位管理是现代管理的高级管理形式,是符合统计发展方向的,同样也有利于企业事业的长远发展。统计发展的后劲最主要的是要有大批高素质、适应现代统计要求的统计队伍;同时还要积极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大力推行岗位聘任制,按照统计岗位要求,坚持任(聘)用有证人员从业。实践将会证明坚持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制度,统计事业一定能够得到长足发展。
三、当前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存在的问题
从宏观角度看统计人员,不论是政府统计机构还是统计管理对象的统计人员,都肩负着双重身份和职责,他们既是单位的员工,应当为单位服务好,同时还担负着为国家收集上报统计资料的任务。因此对统计人员的管理,应当纳入担负国家职能人员管理的范畴。从实际情况看,统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制度已推行多年,在统计法律法规中对统计人员进行监督管理也有明确要求,但是这些要求和措施尚未得到有效执行,还存在着诸多问题。
通过多年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统计工作已普遍受到各级领导、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重视。但是,在统计监督检查中发现,还有一定数量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对从事统计职业的工作人员,是否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漠不关心;企业事业单位中的部分统计人员,对从事统计工作是否要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感到无所谓;统计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企业事业单位的统计人员,是否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不闻不问。上述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阻滞了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也给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带来了一定的负责影响。要确保统计事业的发展,确保认定工作的落实,确保数据质量的提高,亟待解决漠不关心、无所谓、不闻不问等问题。
四、对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思考
实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把统计从业资格纳入国家从业资格制度管理的范围,是统计队伍基础建设的一件大事,有利于进一步强化依法统计意识和规范统计工作行为。
(一)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基础建设
统计作为党和政府制定政策、掌握国情国力、社情民意的重要职能部门,必须加强对统计对象基本情况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要充分认识实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制度,是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客观要求,是加强统计基础建设的重要措施,对进一步推进统计建设和改革,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整体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
依据行政许可法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赋予的工作职责,在加大对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宣传力度的同时,要加大对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统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不懈宣传,不断提高企业事业单位领导、从业人员的统计法律法规意识,进一步促进他们对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制度落实的自觉性;通过行政监督,进一步促使统计单位不聘请、任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通过严格认定,进一步促使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统计工作;通过全力培训,进一步促进统计从业人员业务素质的不断增强,促进数据填报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强化法制意识,实现五个转变
统计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就必须要强化法制意识,实现“五个”转变。一是要从单纯宣传向主动服务的转变,坚持从宣传教育入手,主动上门服务,使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成为统计工作者的自觉行为;二是要从一般布置向监督检查的转变,加强对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当场解决;三是要从监督个人向监督单位的转变,不仅要加强对个人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检查,而且要加强对单位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四是要从对外监督向对内监督的转变,既要抓住对企业事业单位和统计人员的监督检查,也要抓住对系统内统计人员监督检查;五是要从单纯检查向严肃处理的转变,进一步发挥统计法应有的威慑力,达到处理一起教育一片的目的。
(三)加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是一项要求严格和程序规范的工作,只有通过加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才能顺利完成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管理工作就是服务工作,管理工作的过程,也就是服务工作的过程。首先,要解决好统计行政部门管理认识问题。一是要清醒地认识到,统计从业资格管理,不是统计行政机关那一个部门的事情,应该是各个专业部门的共同事情,要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各个专业部门都要切实担负起对所负责的专业统计人员的监督管理职能。二是要坚决克服对企业事业单位的统计人员,是否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不闻不问的错误做法。三是要坚决纠正“企业事业单位能按时向我们报送统计资料已经很不错了,没有必要非让他们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模糊认识。其次,要解决好对统计单位和统计从业人员的管理问题。第一,各个专业部门对所负责的统计单位的统计从业人员变动情况,要及时向职能管理部门反馈;第二,在统计监督检查中发现统计人员变动,或统计人员无统计从业资格证书,一要告知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途径,二要向职能管理部门反馈情况。其目的就是提高服务于基层的水平和质量,提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的成效。
(作者单位:徐州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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