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在市电视电话会议中心集中收看了全省第二次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之后,焦作市政府紧接着召开了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准备阶段工作。会议由市统计局局长王国政主持,市政府副秘书长闫万国代表常务副市长李中哲作了重要讲话。市发改委、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财政局等40余家市直单位负责人和有关新闻媒体参加了会议。
闫万国副秘书长在讲话中指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较之第一次普查任务更重、要求更高、难度更大。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经济普查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当前,急需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建立机构,落实经费。市政府将成立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普查领导小组由政府领导同志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政府办、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宣传部、编办、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务局、工商局和质检局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必须在6月20日前成立本地的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级政府必须把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预算,未列入预算的,要调整或增加今年的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明后两年的普查经费,各级政府也要在财政预算里统筹考虑。
二是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经济普查各成员单位要以“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为原则,严格按照各单位的分工要求,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扎扎实实做好经济普查的各项工作。
三是广泛宣传,营造环境。各级宣传部门要在一定时期内把经济普查作为宣传工作的重要任务,围绕普查各个阶段的要求,组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大众媒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动员各类普查对象积极参与普查,认真配合普查。
四是依法普查,确保质量。各级政府、各部门都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河南省经济普查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普查、规范运作。各级领导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发展观,保证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行使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权利,确保经济普查的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
最后,市统计局局长王国政进一步明确了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及总体安排,并就经济普查准备阶段落实普查机构、普查人员、办公条件、普查经费等“四落实”工作作了部署。关于会议贯彻落实情况,他要求,各县市区务必在6月15日前将本地机构成立、经费落实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一科及市统计局。
焦作市第二次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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