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统计局,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现将《“十一五”时期焦作市统计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七年五月三十日
“十一五”时期焦作市统计教育培训工作规划
为全面提高统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统计干部队伍,改进和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为统计改革和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根据中共中央《2006—201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焦作市“十一五”人才工作规划》和《“十一五”时期河南省统计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结合我市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统计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大局,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和人才资源第一的发展理念,以干部队伍、专业技术队伍、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及创新型人才的培养为目标,健全培训制度,改进培训方式,创新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不断开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新局面,推动学习型机关建设,为统计队伍建设、统计人员继续教育与岗位培训和统计知识普及服务,为“十一五”时期统计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总体目标
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统计干部队伍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健全完善培训制度和提高培训质量为主线,以市统计局机关及局属各事业单位培训、统计系统培训、统计行业培训和全民统计知识普及为工作内容,逐步形成与统计事业发展相适应、符合干部成长规律的分层次、分类别、多形式、重实效、重开发的教育培训新格局和新机制,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理论素养、掌握现代科学文化和管理知识、具有较高统计专业知识、一定学术研究水平和统计业务技能的干部队伍,使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源开发更加适合焦作统计事业发展的需要,努力实现科学统计、信誉统计、和谐统计、优质服务,为促进“十一五”时期统计改革与建设,促进我市实现走在中原崛起前列的奋斗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三、主要任务
根据“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统计工作的要求和干部队伍的实际,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职工素质。进一步加大理论武装的力度,切实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紧扣广大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需要,广泛开展各类业务知识培训和技能训练,着眼于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积极开展科学文化素养培训。从机关干部、系统干部、行业干部、统计知识普及等方面抓好统计教育和培训工作。
(一)机关干部培训
机关干部培训的对象是市统计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培训、业务培训、任职培训等,采取集中脱产培训、网络培训、专题讲座、个人自学相结合等方式。对一般干部的培训侧重提高业务知识水平、基本技能和日常工作效率;对领导干部进行培训侧重增强统计项目规划与组织管理能力。同时继续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参加在职学习。
政治理论培训要认真贯彻执行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双学双争”活动的决定》,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为主线,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统计职业道德,认真贯彻和落实各级党委的学习计划和学习任务,并做好党校的选调培训工作。
业务培训主要围绕统计、经济、法律、行政管理、信息技术等内容,以多种形式开展机关干部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一是参加市人事局组织的公共管理核心内容培训,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务员中开展公共管理核心内容培训的通知》(焦人培[2006]5号),安排好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在党校为期5天的培训;二是举办统计方法制度、统计法规与统计执法、统计预测分析、国民经济核算、抽样调查的理论与实践、计算机知识及统计分析软件应用培训班;三是组织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和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等专题讲座;四是有针对性地组织业务骨干到有关院校进行短期脱产培训。
任职能力、管理能力的培训主要侧重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更好地发挥统计的职能与作用、如何提高统计效率、如何把握宏观经济形势发展趋势等内容,组织一些有关领导艺术与团队建设、管理艺术与技巧、沟通艺术、演讲能力等内容的专题讲座或交流座谈。
(二)系统干部培训
系统干部培训对象主要是县(市)区统计局及所属单位的统计人员和乡镇办事处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
要针对县乡统计人员实际,认真做好业务培训工作,确保完成三年之内轮训任务。指导县(市)区统计局开展多种形式的干部培训工作。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国家、省统计局举办的各类培训班。
(三)行业干部培训
行业干部培训对象为基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主要开展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加强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规范管理制度。
高度重视统计从业资格的培训工作。统计从业资格认定是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素质、保障统计资料准确性、及时性的有效措施。首先,各地应加强场地、设备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注重师资和工作人员的配备等,为开展培训、考试创造必要的条件;其次,积极拓宽培训思路,主动与行业、院校联合开展统计从业资格培训。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要按照《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及有关规定,依据国家统计局制订的“考试大纲”确定的考试内容、范围和重点进行安排。加强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联系,做好会计学本科专业、市场调查、市场分析等专业的宣传推介、报名考试等工作。
(四)统计知识普及培训
按照《“十一五”时期河南省统计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的要求,认真做好统计知识普及培训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认识,了解和熟悉必要的统计基础知识,增强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理解,消除对统计工作的误解。
采取多种措施,在各县(市)区定期召开全市统计工作例会,搭建一个市统计局与县(市)区党政领导之间相互交流的平台,加强和县(市)区党政领导的沟通,争取他们对统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借助统计专家讲座时机,邀请市及县(市)区有关党政领导参加,让领导对统计知识有更全面的了解。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县(市)区政府领导干部参加省统计局举办的统计知识培训班的推荐工作。
四、保障措施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统计部门要充分认识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统计教育培训工作放到应有的战略位置,并将教育培训工作列入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参加教育培训学习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市统计局成立“焦作市统计局统计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有关局领导担任副组长,人事教育科、办公室等有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
——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市统计局要进一步建立明确教育培训机构职责,充实人员力量,努力提高教育培训人员素质。县(市)区统计局要有专门人员负责统计教育培训工作。市统计局人事教育科负责全市统计系统干部教育的规划、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局党总支负责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教育和日常政治学习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培训的保障工作。要充分利用全市统计信息网络的优势,推进教育培训现代化建设。
——确保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级政府统计部门每年要将教育培训经费列入预算,并逐步加大投入,保证教育培训任务的完成。对教育培训经费要专款专用,加强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健全制度,加强检查。各级政府统计部门要制定相应的教育培训规划与计划,建立健全制度,对干部参加培训的情况进行登记管理。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十一五”统计教育培训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每年年初制定出当年教育培训计划,明确教育培训内容、参加人数和培训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