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统字〔2007〕81号
各县(市)区统计局,局属各单位:
为大力推行依法统计,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维护统计工作正常秩序,市局决定于11、12两个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在我市的顺利开展,现将市局制定的《2007年焦作市统计局统计执法方案》予以下发,望认真贯彻落实,做好2007年统计执法工作。
附件:《2007年焦作市统计局统计执法方案》
二○○七年十一月六日
2007年焦作市统计局统计执法方案
根据全省统计法规科长会议精神及2007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安排,着眼依法统计、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维护统计工作正常秩序的要求,市统计局决定于11、12两个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对象
包括依法负有向工交、投资、贸易、社会专业提供统计资料义务的被调查单位。
二、检查的内容
(一)依法统计情况
1、主要检查2006年和2007年前三季度统计数据来源是否齐全、准确。检查重点报表有劳动工资报表、固定资产投资报表、工业统计报表、贸易统计报表数据来源是否属实;数据质量(包括报表质量,统计数据是否有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等问题)情况。
2、是否存在拒不履行统计报送义务,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3、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职权,干扰统计数据正常上报,对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情况。
(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
包括是否有专(兼)职统计人员;统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设置了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工作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按报表制度上报统计报表。
三、工作步骤
各县区统计局、市局各专业科室按照检查内容,对照自己应有的检查指标进行检查。县区抽查5个以上单位,市局各业务科室抽查2个以上单位,市局监察科配合市局各业务科室的检查工作。
四、检查要求
这次检查工作从11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按照重点抽查、处理和总结三个阶段安排。
(一)重点抽查阶段(11月-12月10日)
各县(市)区要认真分析本辖区内被检查单位的情况,集中力量检查那些问题比较多的行业和单位;市局各专业科室要抽出业务骨干参与检查工作。
(二)处理阶段(12月11 -20日)
对在大检查中查出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市局和各县(市)区统计局要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认真进行处理。每个县(市)区至少有两起案件进入处罚程序;市局各专业科室将检查情况向局领导班子汇报,经研究后确定进入处罚程序的案件。
(三)总结阶段(12月21 -31日)
执法检查基本结束后,各县市、市局各专业科室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12月25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市局监察科。总结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⑴大检查采取的主要措施;⑵统计违法行为查处情况(附1-2个典型案件的具体材料);⑶当前统计工作特别是统计法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和对策。
12月底以前,市局监察科将全局执法检查总结报省局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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