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专题研究课题招标工作的通知

文章加入时间: 2007-12-03

焦农普办字[2007]21

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统计局及农调队、市统计局及农调队:

为了搞好焦作市第二次农业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工作,全面、系统、深入地开发利用农业普查资料,最大限度地发挥农业普查资料的社会价值,为市委、市政府宏观经济管理提供决策参考,根据《焦作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开发应用方案》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以课题招标的形式,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农业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范围

课题招标范围为焦作市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统计局及农调队、市统计局及农调队等单位,不面向个人。

二、招标工作的组织及管理

(一)招标工作的组织

1、焦作市第二次农业普查办公室是农业普查专题研究课题招标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单位,负责招标方案的拟订、招标课题的推荐、招标和评标工作的组织以及日常管理工作。

2、为体现招标工作的公平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市农业普查办公室设立农业普查专题研究指导小组,负责指导招标方案的制定、招标课题的筛选、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中标课题的指导及评审等工作。

(二)课题招标、立项及管理

1、选题。市农业普查办公室提供专题研究参考题目。课题投标单位在选题时,可以选择指定题目,也可以自拟题目。指定题目原则上从焦作市农业普查办公室提供的专题研究参考题目中选题,不能改变题意;也可根据自身研究优势,提出与提供的参考题目研究方向相关的课题申请。

2、立项。投标单位根据选题,原则上申报1--2项课题,填写《焦作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专题研究课题申请书》,于12月底前以电子介质和纸介质一份,提交焦作市农业普查办公室。焦作市农业普查专题研究指导小组对课题投标单位的课题申请方案和研究力量进行匿名评审,确定中标单位,并下达课题中标通知书。

3、课题管理。

1)焦作市农业普查办公室指定专人与课题负责人联络,掌握课题的研究进度,参与课题研究的有关活动和工作。

2)焦作市农业普查办公室在下达课题立项通知书的同时提供课题立项协议书标准文本。一周后,课题负责人与市农业普查办公室正式签订课题立项协议书。

3)课题立项协议书签订后,中标课题负责人应尽快确定具体的课题实施方案,在1个月内组织开题,并及时将实施方案和开题情况报市农业普查办公室。

4)中标课题详细提纲要经专题研究指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开题;课题初稿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于20084月底前提交市农业普查办公室(113份),并根据指导小组反馈的修改意见,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并于20086月底前向市农业普查办公室提交课题成稿(116份)。

5)课题中标单位要加强对中标课题的管理,定期检查中标课题的研究进度,并为中标课题的完成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焦作市农业普查办公室审批。对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的课题,将不予结题。

变更课题负责人;

改变课题名称;

改变成果形式;

对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

课题完成时间延期一个月以上;

因故终止或撤消课题。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焦作市农业普查办公室撤消课题,并将视情况对课题负责人给予处理。

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

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

抄袭或沿袭已有的研究成果;

获准延期,但到期仍不能完成。

三、课题招标要求

1、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组织大型课题研究的经验。

2、课题负责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

3、一个课题负责人只能承担一项研究课题。

4、课题成果形式必须是研究报告。

5、要求观点鲜明,分析透彻,结合实际,体现创新,力戒泛泛而谈,强调对特点、规律的把握和政策建议的可操作性。观点上要有新意,敢于发现新问题,提出新思路。

6、课题研究必须以农业普查资料为基础,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现实意义,篇幅不得少于10000字。

7、不得以过去的研究成果代替本课题研究。

四、普查资料的提供

各中标课题负责人根据课题研究需要,向焦作市农业普查办公室提交所需农业普查数据资料清单,由焦作市农业普查办公室指定专人作为该课题组成员,负责加工整理提供所需资料,需要保密的除外。农业普查资料从20081月份开始向各课题中标单位提供。

五、课题成果的评审和奖励

课题负责人于20086月底前向市农业普查办公室提交课题正式研究成果。市农业普查办公室组织专题研究指导小组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鉴定和评审,20087月底前完成鉴定工作,并评出一等奖1篇,二等奖2篇,三等奖5篇。评审结果由市农业普查办公室统一公布,并给予获奖课题适当的奖励。

六、课题研究成果的使用和发布

各中标课题的研究成果是市农业普查资料开发应用的重要组成部分。中标课题初稿完成后,经过初步修改,首先由市农业普查办公室统一、陆续向市委、市政府提供。经市农业普查办公室同意,课题中标单位才能对外公开发表。中标课题最终研究成果的汇编工作由市农业普查办公室负责。

七、课题经费管理

1、市农业普查办公室设立课题研究基金和奖励基金。对中标单位给予一定的资助,中标单位要同时拨付相应的配套资金;对获奖课题,根据获奖等级,颁发奖金。

2、每个课题资助的研究经费为1500元,获奖课题的奖励经费为500-1500元。

3、资助的课题研究经费分三次拨付,签订课题立项协议书时拨付50%,提交初步研究成果并经初审后拨付30 %,提交正式研究成果并经鉴定验收后拨付20%。未通过评议审查的研究成果,未拨款项将不予拨付。

获奖课题的奖励经费经最终研究成果评审后拨付。

八、课题提交方式

课题初步研究成果、课题正式研究成果均以打印文稿和软盘两种形式提交。其中:课题初步研究成果和课题正式研究成果提交打印文稿均为一式16份。

附件1:焦作市第二次农业普查专题研究参考题目

1、农业生产条件与生产能力研究

2、农村劳动力流动情况研究

3、不同类型农户行为研究

4、农业规模经营模式研究

5、主要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研究

6、农民增收问题研究

7、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和基础设施研究

8、农业结构调整研究

9、转变畜牧业生产增长方式问题研究

10、特色农业发展研究

11、土地承包、使用与流转情况研究

12、农业产业化水平研究

13、农村教育与人力资本积累问题研究

14、农村人口流动的特点与问题

15、乡村集体固定资产投入、结构与地区分布研究

16、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确定方法与标准研究

17、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发展水平与区域特点研究

18、小城镇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矛盾与问题

19、农村社区环境与新农村建设

20、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与作用研究

21、农业服务业发展水平研究

22、乡镇政府运行状况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23、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与社会事业发展战略研究

24、农村发展中的性别参与及妇女作用研究

25、城郊农业发展状况研究

26、农村市场发育思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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