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统计局
关于对上报行政区划与城乡属性代码的规范要求的函
文章加入时间:
2008-01-03
焦统综函〔2008〕1号
各县市区统计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工作,确保各地区正常使用《行政区划与城乡分类管理系统》,现对行政区划和城乡属性代码上报工作做进一步规范。
一、对行政区划代码的进一步规范
1.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按照国家统计局2007年底发布的标准执行。
2.乡级单位下不能出现无村级单位的情况。
3.行政区划名称的文字间不能出现空格。
4.市辖区汇总(第5~6位为01)原则上不能使用。
6.民政部门确认的乡级单位下设有一个村级单位,该村级单位的代码在001~399间编制。
7.政企合一单位所辖区域内,没有常住人口,原则上不编制行政区划代码。
8.乡级代码(第7-9位)为001-099,原则上行政区划名称应含有“街道”或“街道办事处”的字样。
9.乡级代码(第7-9位)为100-199,原则上行政区划代码应含有“镇”的字样。
10.乡级代码(第7-9位)为200-399,原则上行政区划名称应含有“乡”、“苏木”的字样。
11.乡级代码(第7-9位)为400-599,原则上行政区划名称不应出现“乡”、“镇”、“街道”、“苏木”的字样
12.村级代码(第10-12位)为001-199,原则上行政区划名称应含有“居委会”、“居民委员会”、“家委会”、“社区”、“社居委”的字样。
13.村级代码(第10-12位)为200-399,原则上行政区划名称应含有“村委会”、“村民委员会”、“生产队”、“牧委会”、“嘎查”的字样。
14.村级单位名称应仅为单一的名称,不能含有上级单位的连带名称。例如:北京市昌平区崔村镇的棉山村委会,行政区划名称应为“棉山村委会”,不要填“北京市昌平区崔村镇棉山村委会”,也不要填“昌平区崔村镇棉山村委会”或“崔村镇棉山村委会”。
15.除村级代码为498或598的村级单位外,其他村级单位的名称原则上不应含有“虚拟”字样。
16.乡级单位的行政区划名称不应含有“虚拟”字样。
二、对城乡属性代码的进一步规范
1.城乡属性的2位代码不能为空,也不能为非数字。
2.每县级单位下应有一个政府驻地,如果县级政府驻地坐落在其他区域,则以本区域二、三产业总量最高,或区域实际建设规模最大、最为完善的镇、乡作为虚拟政府驻地,该镇、乡的乡级属性码1。
3.每乡级单位下应有一个政府驻地,如果政府驻地坐落在其他区域,则以本区域二、三产业总量最高,或区域实际建设规模最大、最为完善的村委会或居委会作为虚拟政府驻地,该村级单位的村级属性码1。
4.与任何政府驻地都不连接的居民委员会,如保留农业用地,村级属性代码编7。
焦作市统计局综合科
二○○八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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