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统计局 关于印发《2008年焦作市统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意见》的通知
文章加入时间: 2008-03-28

焦统字〔200811

各县(市)区统计局,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按照省统计局、市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市统计局制定了《2008年焦作市统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意见》,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六日

2008年焦作市统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意见

  2008年焦作市统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市纪委三次全会以及全省统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规范为重点,积极推动各项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狠抓全市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的落实,为努力开创全市统计工作新局面提供有力保证。
   一、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各级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是全市统计系统各级党组织的首要政治任务。要在工作中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措施,抓好落实,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要以坚定理想信念和树立廉政从政意识为重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要在宣传教育活动中积极参与,并适应当前的新形势和新变化,在教育形式,教育手段上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思廉、收看反腐倡廉教育录象、领导讲廉、民主测廉、办宣传专栏、网上宣传报道勤政廉政的先进典型事迹等。要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使党员干部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同时,要搞好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观念、政治鉴别力、政治敏锐性和遵纪守法意识。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做到“六个决不允许”,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这“六个决不允许”是全市统计系统必须严格遵守的政治纪律,我们必须坚决执行,确保政令畅通,确保纪律严明。
   二、强化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总体工作之中,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管理,落实好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度, 坚持党组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的做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机关“三重一大”事项,实行会议研究,民主讨论,集体决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务政务公开、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和财务管理。市局和各县(市)区纪检监察部门要继续坚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任务分解、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进一步规范检查考核的程序,强化对考核结果的运用,把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三、标本兼治,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继续落实我市贯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做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工作,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的要求,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努力把腐败现象遏制在最低程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教育,搞好监督,促使领导干部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继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加强领导干部从政道德建设,反对和防止腐化堕落行为。要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十二条规定”,促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要把市委“十项制度”作为执行制度、制约权力、强化监督的重中之重,继续下大力气抓好,特别是要狠抓“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和财务“联签会审”等制度的落实。要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二是深化改革,加强创新,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领域。要以权力的“阳光”运行为重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财务工作制度改革,做好领导干部的工作考核和廉政考核。
   三是加强统计数据管理,防止以数谋私。防止虚报、瞒报、私自篡改统计数据等以数谋私问题,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重要任务。各单位要把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与统计部门的职能结合起来,以加强数据质量建设为核心,建立健全具有统计工作特点的内部管理制度。要以规范统计产品生产程序,防止“数字腐败”为出发点和着眼点,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度、县市区数据质量季度通报制度、专业数据质量量化办法等,提高统计工作责任感和数据评估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加大对敏感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统计指标的督查力度,提高对主要统计数据质量的控制和把握力度。各单位要在抓好贯彻落实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统计数据管理制度,切实提升数据质量控制把握能力,不断增强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四、抓行风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水平的全面提高
   把行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通过行风建设推动勤政廉政工作,是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今年行风建设主要在落实“五个抓好”上下功夫。落实“五抓”:一是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执法和统计巡查工作,及时核实和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纠正和治理统计行业不正之风,确保统计部门廉洁、高效、为民的良好社会形象;二是加强行风建设的宣传报道,广泛深入地宣传报道统计系统改进政风、重塑行风,积极服务于全市经济建设的先进事迹,努力提高宣传报道的数量和质量,各县(市)区政风行风宣传报道全年不少于5篇;三是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县(市)区贯彻上级文件和会议情况、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座谈情况等;四是抓好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提高;五是抓好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根据省局《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建立对县(市)区评选统计系统先进单位,实行政风行风建设一票否决制度,对政风行风位次处于落后状态的单位,长期得不到改进的,要通报批评。
   五、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做好纪检工作,加强纪检干部自身建设是重点、是基本,要严格按照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加强学习,增强本领,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严以律已,以身作则”的要求,深入学习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思想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把握党的十七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牢牢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的正确方向。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民本意识、忧患意识;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政治理论素养,提高自身的防腐抗变能力。
   各县(市)区在抓好上述重点工作的同时,要结合统计部门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把全市统计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提高到新水平,以促进全市统计事业协调健康发展。
   6月中旬,各单位将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以文字材料形式报送市统计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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