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地方统计报表清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加入时间: 2008-05-14

焦统字〔2008〕30号

各县(市、区)统计局、市局各业务科、计算中心、城调队、农调队: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好地方统计报表清查工作,高质量地完成清查任务,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地方统计报表清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08〕25号)和河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地方统计报表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订《焦作市地方统计报表清查工作方案》,请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为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焦作市地方报表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办公室。
   一、焦作市地方统计报表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国政
   副组长:毕明奇 李秋玉 史海富 庞保卫
   成 员:董玉根 刘际平 张俊彦 原海星 辛世祥
       林守国 杨文军 寇恒娟 董正阳 刘民兴
   其主要工作职责是:统一组织和协调本地区统计报表清查工作,研究、组织协调清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察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二、焦作市地方统计报表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李秋玉
   副主任:刘际平 董玉根
   成 员:刘民兴 韩 玮 田 亮 吉得胜 原海星
       王海棠 张 慧 梁晓丽 曹卫卫 李 娜
   其工作职责是: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河南省地方统计报表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统一组织本地区报表清查工作业务,及时解决清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清查结果上报省统计局。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焦作市地方统计报表清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地方统计报表清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08〕25号)和河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地方统计报表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统文〔2008〕44号)的要求,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好地方统计报表清查工作,高质量地完成清查任务,经研究决定,对市统计局(包括城调队、农调队)、所属县(市、区)统计局(包括省属调查队和自建调查队)现行统计报表进行全面清查。
   一、清查目的
   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的要求,积极组织好本市地方统计报表清查工作,圆满地完成清查工作任务。
   二、清查范围和内容
   (一)清查范围
   市县两级统计局(包括省属调查队和自建调查队)制发的报表、统计调查提纲、调查问卷等。包括执行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下发的统计报表制度(调查方案)及市、县统计局(包括省属调查队和自建调查队)新增和补充的统计调查内容(包括扩大调查范围、增加样本、提高调查频率)。
   具体内容是2007年布置或执行的各类统计报表。包括2007年年报和2008年定期报表;2007年1-12月实施的重点调查、典型调查、专项调查和农业普查;以提纲的形式要求上报的统计信息要点。
   (二)清查的主要内容
   市、县两级统计系统新增报表、指标的报表名称、新增指标数、制表机关、调查种类、报表种类、调查对象类型、调查方法、调查频率等基本信息。
   三、组织实施
   市局监察科和综合科牵头负责组织实施。
   市局监察科和综合科根据省统计局的统一要求,首先,组织市局各业务科室、计算中心、城调队、农调队,对本单位制发和执行的统计报表开展自查;其次,组织县(市、区)统计局(包括省属调查队和自建调查队),逐级开展清查工作。统一组织本地区报表清查工作的业务培训,及时解决清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在规定时间内,将清查结果上报省统计局。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5月上旬)
   按照国家、省统计局地方统计报表清查工作的要求,成立以局领导挂帅、市局有关业务科室、队、中心负责人参加的报表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本地区统计报表清查工作。
   成立由主管领导为主任,监察科、综合科牵头,市局有关业务科室、队、中心参加的报表清查工作办公室,负责地方统计报表清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培训阶段(5月中旬)
   市局监察科、综合科负责对市局有关业务科室、队、中心及各县(市、区)统计局地方统计报表清查的业务培训。培训主要内容是:《焦作市地方统计报表清查工作方案》。
   (三)清查阶段(5月15至5月25)
   市局有关业务科室、队、中心和各县(市、区)统计局全面开展清查工作。
   1、填报清查工作表。市局有关业务科室、队、中心和各县(市、区)统计局清查本级设置的和修订上级的各类报表,根据清查结果,组织填报附件1《市、县统计系统新增报表、指标一览表》
   2、审核清查工作表。市局有关业务科室、队、中心和各县(市、区)统计局设计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认定本专业、本地区的清查工作表。
   3、开展调研。市局监察、综合及各业务科室、队、中心和各县(市、区)统计局要选择确定部分县、乡(镇)进行调查研究,各单位、各地要根据清查结果并结合调研情况,形成报表清查工作报告。
   4、市局各业务科室、队、中心和各县(市、区)统计局于5月25日前,将清查结果和报表清查工作报告上报市局监察科,邮箱地址:jck@mail.jz.ha.tj。
   5、为便于汇总、整理文件,对各县(市、区)统计局上报的报表清查材料文件名统一规定为6位行政区划代码,如修武县上报材料的文件名为410821.xls。
   (四)审核、汇总和上报清查材料阶段(5月26至5月31日)
   市局监察科、综合科对市局有关业务科室、队、中心和各县(市、区)统计局上报的报表清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汇总和整理,经过分析总结,形成全市报表清查工作报告,并于5月31日前将清查结果和报表清查工作报告上报省统计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有关业务科室、队、中心和各县(市、区)统计局要严格按照清查工作安排,本着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原则,精心组织,认真填报,开展调研,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地方统计报表清查工作。
   (二)深入实际,调查研究。选择部分县、乡(镇)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意见,摸清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三)认真整理、分析研究,上报清查工作材料。
   1、填报的统计报表清查工作表。
   2、报表清查工作报告。要求根据清查结果并结合实际情况及具体实例,分析问题,提出建议。具体内容包括:
   (1)报表清查组织工作情况。组织各业务科(室)及市以下统计机构开展报表清查工作情况;对县、乡(镇)进行调研的情况。
   (2)报表清查结果。包括统计调查项目、报表、指标的基本情况;报表、指标的基本结构;调查方法及数据采集上报方式情况,数据使用情况等。
   (3)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归纳总结(每方面问题应举1-2个实例予以说明):
   ①统计指标体系方面:是否存在指标重复交叉和矛盾,指标体系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过时或用处不大的指标等。
   ②统计标准方面:统计标准是否与国家标准或制度不一致,如何处理的。如行业分类、城乡划分标准、统计单位划分的标准等。
   ③调查方法及数据收集方式方面:全面调查与抽样调查的关系;对企业调查和住户调查的组织方式;数据收集方式存在的问题;基层调查对象所要负担的工作量等情况。
   ④统计调查范围方面:现行报表在调查范围上是否存在问题,分析主要原因;对报表基层数据的掌握方面的情况及分析。
   ⑤影响数据质量的因素分析:统计范围,报表上报的及时性,数据错误率,调查频率等对数据质量的影响等。
   ⑥本系统调查项目管理方面:未经审批的统计调查项目及报表制度情况及处理办法。
   ⑦本地区统计报表制度中存在的其他问题。
   (4)制度方法和报表管理的改革建议。重点是指标体系和数据采集方式。对现行统计指标体系满足需求的状况进行梳理和评估,提出哪些指标需要清理、哪些指标需要改进、哪些指标需要新增,从而真正建立起科学合理的统计指标体系。提出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的基本模式和改进统计数据采集体系设想;本部门在完善内部调查项目及报表制度管理方面的措施。
  
   附件:1.《市、县统计系统新增报表、指标一览表》
      2.《地方报表清查工作表填报说明》


Copyright © 2007Inc. All rights reserved.焦作市统计局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