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统党字〔2008〕10号
统计局局属各党支部、各单位:
现转发中共焦作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对市直机关纪律作风情况开展“明查暗访”专项监督实施方案,请组织学习、认真执行。
二〇〇八年七月八日
中共焦作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关于对市直机关纪律作风情况开展“明查暗访”专项监督实施方案
(2008年6月12日)
为进一步促进市直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根据《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效能革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焦优发〔2008〕4号)精神,市直机关工委决定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市直机关纪律作风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地监督检查,现制定专项监督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市直机关纪律作风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市直工委成立以工委书记任晨光任组长,副书记庞在煜、徐公平、纪工委书记徐红霞、机关工会主席史文洪任副组长的监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徐红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标
通过监督检查,促进市直机关纪律作风进一步转变,“效能革命”的效果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依法办事意识进一步增强,行为更加文明规范,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监督重点
1、上班是否有无故迟到早退、不遵守工作制度的行为;
2、是否有脱岗窜岗、不坚守工作岗位的行为;
3、在工作时间内是否有炒股、打游戏、上网聊天,做与本职工作无关事项的行为;
4、是否有态度冷淡生硬、故意刁难服务对象的行为;
5、是否有解答问题不耐心、简单应付,不执行“首问责任制”的行为;
6、是否有未到下班时间离岗停止办理公务,不接待服务对象的行为;
7、工作是否有服务语言不文明,与服务对象发生冲突的行为;
8、是否有“吃、拿、卡、要、报”行为等。
四、主要措施
(一)成立监督小组。工委成立4个监督检查小组,分工负责,定期不定期对市直机关纪律作风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监督形式。采取面上检查、随机抽查和明查暗访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监督检查,以开展明查暗访为重点。
(三)以查促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时纠正,并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通报表彰。同时监督检查结果将作为年度“五型机关”考评的主要依据。
五、几点要求
1、要严格自查自纠。市直机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纪律作风专项监督工作,严格对照督查重点,认真组织好自查自纠工作,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存在的问题要摸清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制定措施,切实抓好整改。并于7月底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工委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在1315房间,联系电话3568226)。
2、要健全完善制度。通过自查自纠,市直机关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特点,进一步健全完善考勤制度、岗位职责、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专项监督工作不图形式、不走过场、扎扎实实、取得实效。
?3、要强化监督检查。市直机关工委将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优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重点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市直机关各单位纪律作风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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