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运用各种调控措施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文章加入时间: 2007-07-06


7月3日,新民网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旭人要求全国税务系统努力做好税收工作,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

谢旭人表示,全国税务系统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工作,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调节分配的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坚持依法治税,贯彻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大力推行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确保税收收入随着经济的发展平稳较快增长,为各级政府履行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提供财力保障。

谢旭人指出,要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和实行有利于增长方式转变、科技进步和能源资源节约的税收制度的要求,适应经济发展和宏观调控的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税制改革,完善和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作用。

谢旭人强调,要充分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综合运用各种调控措施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加强对高收入的调节力度,完善对低收入者的扶持政策,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要支持“三农”工作,实施好一系列支农、惠农的政策,促进农业发展,努力增加农民收入。要完善和落实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低收入者收入水平的提高。

作者:姜燕 来源:新民晚报·新民网2007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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